近年来,国家对林草产业发展日益重视,林下经济产业和草产业逐渐发展壮大。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种养业;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随后,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全国集体林地林药林菌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2018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挂牌并于2019年发布《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巩固提升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水平”“培育壮大草产业”;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提出
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都是重要的林草资源。作为林草中药材的主要生境种植资讯,森林和草原的含义较为丰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版中规定“森林,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同时,还要求国家统筹城乡造林绿化,组织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开展造林绿化。《〈“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的规定〉(试行)》中指出,“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特指分布在年均降水量400 mm以下的干旱(含极干旱火狐体育、干旱、半干旱)地区,或乔木分布(垂直分布)上限以上,或热带亚热带岩溶地区、干热(干旱)河谷等生态环境脆弱地带,专为防护用途,且覆盖度大于30%的灌木林地,以及以获取经济效益为目的进行经营的灌木经济林”;《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可见,林草中药材是指生长在森林、草原、荒漠、火狐体育湿地等生态系统,以及宜林荒山荒地荒滩、退耕还林地等区域的中药材。
注: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林业年鉴》《中国林业和草原年鉴》;数据包括银杏(白果)、苦杏仁、杜仲、黄柏、厚朴、山茱萸、枸杞、沙棘、五味子及其他森林中药材。
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是在稳定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保障中药材质量和安全为目标,在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以及宜林荒山荒地荒滩、退耕还林地等区域,采用生态种植方式,实现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发展的中药材培育经营模式。
我国广阔的森林、草原等林草资源为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提供了各类适生生境,加之大量的药用植物和藻菌类中药材,在长期适应森林、草原等独特生境的过程中,与栖息地的各类生物协同进化,形成了其独特的生理生态学习性。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中药用植物和藻菌类中药材的统计表明,自然情况下42.53%的药用植物和藻菌类中药材自然生境为林缘/林下,43.78%的自然生境在路旁、山坡地、荒地/沙地,只有0.94%的药用植物以大田栽培为主。这提示在自然条件下,林草中药材是中药材的最重要来源,且模拟原生境的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在中药材生产中具有巨大的优势。
目前,常见的林草中药材生态模式主要为林下种植,在保障中药材品质的同时,表现出了较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在林下、林缘开展中药材种植称为林下种植。适宜的中药材通常在长期适应弱光环境中形成了独特的药性,市场需求稳定,如人参、三七、重楼、天麻、淫羊藿、黄精等。
黄精林下种植模式的应用十分广泛,在全国各地生林下、灌丛或山坡阴处均有种植,研究表明,林下种植黄精具有以下优点:1)综合品质较优,其浸出物、黄精多糖、总黄酮、总皂苷含量都比较高,2)适应性强,林分选择范围广。黄精林下种植是在分布区域内利用林地造就的湿润荫蔽、土层深厚肥沃的自然环境来进行。3)经济和生态效益突出。林下黄精种植无需建造遮阴棚,既不占用农田,又利于林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多数贫困地区是林地、火狐体育草地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正发挥重要作用。全国有53%的贫困县具有一定发展中药材产业的条件。
截至2019年初,全国约有44%的贫困县开展了中药材种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19年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规模达2130万亩,年产值695亿元,较2015年分别增长了74.53%和91.40%,共带动222万贫困人口增收。火狐体育
课题组调研发现,相较于常规种植,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提升经济效益明显,如厚朴林下种植魔芋,年均增收可达2500~4500元/亩;林下种植白及年均增收2800~4500元/亩。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已成为部分贫困地区的脱贫主导产业。例如,2019年湖南新化、安化、洪江市等3县发展黄精林下种植已超6.4万亩,其中新化县脱贫攻坚村级主导产业有35个黄精产业项目,与4501户贫困户15915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2360户9430人脱贫。
2020年,陕西、云南火狐体育、甘肃、福建等地陆续出台举措,深化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作为中药材生态种植最重要的模式之一,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在“十四五”期间如何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